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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聚焦“群众小事” 落实“民生大事” ——高台县民政局全力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来源:高台县民政局 作者:张艳玲 发布时间:2024-04-2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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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关系千家万户,事关百姓福祉,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高台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全球领先体育平台社会救助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拓宽主动发现途径,提质增效,多措并举,兜牢民生底线。

凝聚合力,建立分层分类体系。一是加强与教育、人社、住建、医保、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和数据比对,建立上下贯通、部门衔接的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大数据信息,定期比对并主动发现困难群众。二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党组织、乡镇民政专干、社会救助协理员等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及时发现并核实辖区内的困难群众,并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实现惠民利民政策精准对接、政策落实全覆盖。三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贫困家庭适时适度给予救助。截至目前,为城市低保对象1331户2199人发放城市低保金528.05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4046户7859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121.7万元;为特困供养对象999户1077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350.71万元;临时救助1265户1945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64.08万元。

落实低保扩围增效,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一是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基础上,做好低保审核确认工作。根据申请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综合研判是否符合纳入低保范围,不简单以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健康状况、就业就学情况认定对象,不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和财产限制条件,不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为由,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对象符合或不符合低保条件。二是完善落实“单人户”施保政策。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主动帮助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至目前单人户纳入低保的对象有286人,其中重度残疾人134人,重病患者152人。三是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对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评估,综合考虑收入、刚性支出、实际财产情况。一方面,按规定核算申请家庭的净收入、人均收入,对不属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不核算其收入财产,对符合刚性支出扣减要求的充分扣减,对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在认定家庭财产状况时予以豁免。另一方面,综合考量家庭财产取得时间、财产市值、实际归属、实际营收情况以及其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等,实事求是地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

至目前,新增低保对象191户339人,调整类别47户107人,新增特困供养对象6人,纳入低保边缘家庭1489户26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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